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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學年度第2學期 線上證照獎勵申請(本次獎勵106學年度第一學期取得之證照)

請同學至線上申請(證照管理系統):http://140.128.71.105/ncutotc/(首頁-校務行政-證照管理系統)

*需為10681~107131核發之證照。

*申請期間:107221日至39日止

*限校務基本資料庫證照列表之證照

*申請時請注意:

1.證照代碼請填寫正確(如不知請洽系辦,勿隨便填寫)

2.銀行資料需填寫分行資料

3.電子檔請再三確認是否上傳成功(證照電子檔 及銀行存摺電子檔)

*提出申請後請密切注意是否已審核,如被退件,請注意退件原因並修改申請內容(若無法修改,請重新再新申請)。超過申請時間逾時不候,請同學提早申請。

*核心證照獎勵申請已併同此證照申請,會一併審核。

***研發處請同學注意之事項:

1.送出申請時請檢查三次以上銀行帳號及分行是否正確,以免退匯造成需繳交手續費30元

2.郵局帳號為局號+帳號共14碼,在分行查詢時若覺得眼花撩亂,建議先google確定他為第幾支,會比較快(例:太平坪林郵局為臺中13支)

3.提供之銀行帳戶必須為學生本人之帳戶,若有改名請記得先至銀行更換新名字後再申請。

4.若遇特殊家庭因素無法申請或自己無法持有銀行帳戶,請務必先與系助告知,並請系助註記或連繫研發處承辦人(#2612)。

5.申請送出前,請先匯出申請表,確認證照及銀行封面電子檔有正確顯示再按送出。

6.若被退件要修改,或是自己要修改,請於修改後按儲存、儲存、儲存(很重要),匯出確認無誤,再按送件。

7.請隨時注意自己的證照申請的狀態,送件後會呈現【申請中】,系助審查完畢會呈現【系審查符合】,研發處審查完畢會呈現【審查通過】or【送審查委員會】,審查通過即為申請沒問題了,送審查委員會即為申請件有爭議,須經會議審查後才會判定為通過或不通過。

8.此次為申請106/8/1~107/1/31考到的證照,請自行確認證照上的生效日期,若在這個區間之前考到的,已經逾期無法給獎勵金,但為入學後至此區間之前考到的可以申請實習時數(http://otc.ncut.edu.tw/form_dowonload.php?sn=NTM=),下載申請表,附上證照影本送至系辦審核,至研發處確認無誤後便會登錄至實習平台內,若在這個區間之後,也就是107/2/1之後考到的證照,應屆畢業生預計於4月底5月初可進行申請,若為一般生,請於暑假結束至開學那段期間注意系所公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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