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年度設置青永勤學愛校獎助學金即日起至110/9/24止開放申請,
符合資格欲申請的同學,請於詳閱附件相關辦法(如網址)並完成申請表(如附件) 填寫、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後,於110/9/24(五)前將資料送交至系辦,逾期不受理。
*相關連結:http://www.mkhc.org.tw/work.php?s=w&page=1
請同學務必準時交件,以利後續審查。
※ 申請獎勵之學生,須符合「勤學優秀」及「愛護學校、服務社團」兩項條件,其認定要件及檢附證明如下:
(一) 符合下列要件之一者為勤學優秀:
1.前二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(含)以上,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;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,且未受申誡以上之處分者;以及軍訓及體育成績平均在70分以上。
2.前二學期單一學科(例如專題製作、專業學科、通識課程等)之學習成果,經評定成績特優且得獎者。
3.參加當年度全校性之優秀青年選拔,獲選「優秀青年」之各系代表。
4.前二學期參加全校性或全國性之活動或競賽表現優秀且得獎者。
(二) 符合下列要件之一者為愛護學校、服務社團:
1.代表學校參加校外比賽、活動成績優良為校爭光榮譽好評者。
2.協助學校、社區、政府服務或公益活動為校爭光榮譽好評者。
3.推動學校社團業務績效卓著者。
※ 依據本校碩士在職專班教學與行政作業要點第十八點,碩士在職專班學生不得申請獎助學金,故本獎學金排除碩士在職專班學生。
※ 在學滿一年以上之新生不得申請。
※ 相關資訊連結:http://www.mkhc.org.tw/work.php?s=w&page=1